2010年6月,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到北京西城法院。
親侄女狀告二伯父,匪夷所思。
更何況這事兒發生在明星身上。
侯耀文去世3年,尸骨仍沒下葬,一家人卻為了遺產,力爭至法庭。
原本這事也不該有異議,父親去世,子女順位繼承,法律規定如此。
但巧就巧在,侯家是藝術世家,大家族一向有家規。
侯家有條家規,家人去世后一年內不得分家產。
基于此,侯耀文去世后,家產暫時由哥哥侯耀華管理。
可在一年后,人家兩個親女兒要遺產時,侯耀華竟說沒有遺產。
這才一紙訴狀,將伯父告上法庭。
庭審當天,侯耀華氣勢洶洶,列出了侄女侯瓚的「十宗罪」。
條條令人瞠目結舌。
「在侯耀文去世第4天,她已經在找律師咨詢,怎麼能多分點財產。」
「葬禮上份子錢,你收了人家這錢,將來得還人這情,她要這錢,這些是奔著她侯瓚的情來的嗎?」
「玫瑰園里,她多次拿走侯耀文生前遺物,卻謊稱是三袋衣裳,她是在那守靈還是參加宴會去了?內衣內褲能有三大包嗎?」
「侯瓚和她母親謊稱侯耀文骨灰證丟失,到八寶山公墓換了新骨灰證,至今沒能入土為安,她就是想讓我花錢把骨灰買回來。」
面對侯耀華的層層指控,侯瓚幾乎無力招架。
關鍵時候,侯耀文的愛徒郭德綱的一句話,瞬間扭轉了局勢。
「沒有遺產?我在師父家看到的名人字畫哪去了?他老人家一抽屜價值百萬的手表又去哪了?德云社60多萬的份子錢憑什麼不給人家閨女?」
他這一發聲,相當于公然站隊侯瓚,也就明擺著和侯耀華撕破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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