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視劇中常有主人公租女友、租男友以應對家中長輩催婚壓力,而后這對合約男女日久生情,修成正果的橋段。影視劇的情節是甜蜜動人的,現實卻是殘酷的。
在清代,許多窮苦人家生活已成問題,卻仍然面臨傳宗接代的任務,這該怎麼辦呢?他們選擇了「典妻」。
什麼是「典妻」?通俗來講就是租個老婆生孩子。有關典妻制度的最早史料記載是在漢朝,清朝時期典妻這種現象達到了鼎盛。不同于影視劇中的甜蜜歡喜,清朝人的典妻是充滿了血和淚的。
一邊是窮的娶不起老婆的光棍漢,一邊是已經娶妻但生活難以為繼的底層人家,生活困頓的丈夫,將妻子暫時出租給娶不起老婆的光棍漢,換一些錢財,被典出去的妻子在租約期限內替雇主生育后代,延續香火。
也有一些富裕家庭因為沒有子嗣,而與已經生養的窮困人家達成租約,租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為這個家族生育后代。
無論哪種情況,租約期限一到,被典出去的妻子立刻就要回到原來的家庭,與被典期間生育的子女分離。
對于被典的女性來說,她們只能是個沒有感情的生育機器,不能有自己的感情。典出去之時,她們要與自己的子女分離,不能照顧陪伴自己的兒女,甚至要用被典這件事來換取子女和丈夫暫時的生存。
被典期間,她們是被雇主玩弄的工具,表面看像是雇主臨時的妻子,實際上又像是雇主的仆役,她們要承擔生兒育女的任務的同時,也要給雇主干活勞作。
典期一到,她們又要與新育的子女分離,并且可能是永遠的分離。回歸原家庭以后,她們還要面臨旁人的指指點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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