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軾在《策別安萬民六》中如是說:「小惡不容于鄉,大惡不容于國。」
小的過失會被鄉里人指責,大的罪惡會受到國家的制裁,那麼在古代的刑罰之中砍頭絕對是重重之罪,會被處以嚴厲的刑罰。
但在許多書中和電視劇中就一個奇怪的現象,就是犯人在被實施刑罰時都是跪著的狀態,他們自覺將脖子放在執刑台上,這是什麼原因呢?
俗話說:「男兒膝下有黃金」。身為堂堂正正的大丈夫卻在砍頭時自覺跪下,這不免讓人意外,其實有三大原因使得他們不得不跪。
黃土在古代是神圣的代表,象征著寬容博大,而古代被執行砍頭的罪犯大都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,自知自身罪念深重,跪著是一種虔誠的態度,希望得到黃天厚土的寬容。
眾所周知,古代十分注重禮儀,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,而古代的禮儀制度又是很嚴格的,跪禮就是其中一種,舊時使用很頻繁的一種禮儀。
古代最隆重的一種跪拜禮節是「稽首」,它要求人雙腿跪著向后彎曲,臀部挨著腳后跟,手放在膝蓋的前面,并且左手按著右手,頭放在手上,停頓一小段時間,表示自己對對方的尊重。
在犯人執行死刑之前,面朝大地而跪是體現著官員的威嚴,也體現了一種不平等的階級關系,但黃土為證,無論是含冤砍頭還是罪惡深重之人,在入土之前,天地是知道的,跪拜天地,可能也是對自己的申述,希望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,懺悔自己的過錯,自己的罪惡能夠減輕。
在這個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,普通老百姓有著很少的話語權,他們大都是被支配的人,尤其是犯了砍頭之罪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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